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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學務處公告訊息

檢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預告「『城市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校門口前方區域及人行道,自114年9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 吸菸場所」之公告(如附件)1份

{{ $t('FEZ002') }} 衛生組|

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 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 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告「城市 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校門口前方區域及人行 道(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2號),自114年9月1日起為全面禁 止吸菸場所。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 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 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四、貴機關學校如對公告內容有任何卓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 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日7日內(預定114年8月19日刊登), 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承辦人彙辦(如無相關意 見,則無須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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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 1758-08-17|

{{ $t('FEZ004') }}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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