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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美術及舞蹈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

{{ $t('FEZ002') }} 註冊組|

說明:

  • 報名資格:設籍本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及國民 中學七、八年級學生。(招生學校及各校名額請詳閱簡章)
  • 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音樂班:110年4月7日(星期三)至4月8日(星期四)於南門國民中學報名。

(二)美術班:110年4月7日(星期三)至4月8日(星期四)於百齡高級中學報名。

(三)舞蹈班:110年4月7日(星期三)及4月8日(星期四)於北安國民中學報名。

  • 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
  • 本市藝術才能班招生人數依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修正條文第六條規定,110學年度調降為每班29名。

   



{{ $t('FEZ003') }}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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