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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t('FEZ002') }} 人事室|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3918B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請參閱附件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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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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