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臺北市立景興國中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優良學生選拔實施計畫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學年度優良學生選拔實施要點辦理
二、主旨:
(一)鼓勵學生五育均衡及適性發展,培養積極進取、奮發向上的意志,激發學生榮譽
心,並引發示範學習作用,以樹立優良校風。
(二)培養民主、法治之正確觀念,養成學生自治活動之能力。
三、程序:
(一)班級優良學生代表:七、八年級經由全班共同推舉、導師簽署後推薦1人。
(二)全校優良學生代表:七、八年級各班初選之候選人,經導師及學務處審查符合資格者,列為全校優良學生候選人(九年級下學期僅有選舉投票權)。經自由競選及直接選舉產生當選為全校優良學生,前二名最高票者將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優良學生表揚大會,其他班級候選人則頒發獎狀以示鼓勵(曾受推薦為全校優良學生者,不重複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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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2-19
{{ $t('FEZ014')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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