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本府衛生局自109年1月1日起於本市聯合醫院及其附設院外門診部或於本市市政大樓流感疫苗設站接種時提供本府身心障礙員工接種流感疫苗,免付掛號費及診察費,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身分證或員工證)、健保卡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二、本市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含本市聯合醫院)亦提供符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之接種計畫公費對象施打流感疫苗,請符合前述之所屬員工攜帶相關證件前往合約醫療院所接種,或於本市市政大樓提供流感疫苗設站時接種。
三、前述公費流感疫苗施打對象及其所需攜帶之相關證件分述 如下:
(一)50歲以上成人:身分證及健保卡。
(二)19-49歲高風險慢性病人(如附件1疾病代碼一覽表):身分證、健保卡或曾接受診斷或治療相關證明。
(三)孕婦:身分證、健保卡及「孕婦健康手冊」或診斷證明書。
(四)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身分證、健保卡及「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完成「新生嬰兒登記之戶口名簿」。
(五)罕見疾病患者:身分證、健保卡,健保卡中無註記者需出示「罕見疾病基金會、肌肉萎縮症病友協會出具之證明或罕見疾病之診斷證明書」。
(六)重大傷病患者:身分證、健保卡或重大傷病證明紙卡。
五、108年度本市市政大樓流感疫苗設站接種服務相關訊息如 下:
(一)日期:109年1月16日(星期四)至109年1月22日(星期三),假日除外共計5日。
(二)時間: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
(三)地點:本市市政大樓1樓中庭(台北富邦銀行門口前方空地)。
六、如有施打流感疫苗之相關問題,請洽詢轄區健康服務中心(聯絡資訊如附件2)或電洽本府衛生局預防注射諮詢專線:2375-4341。
{{ $t('FEZ012') }}
{{ $t('FEZ003') }}2019-12-03
{{ $t('FEZ014') }}2020-03-02|
{{ $t('FEZ005') }}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