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100.09.05修訂
壹、依據:
一、100年度教育部友善校園工作手冊~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事項。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年8月30日北市教中字第10040849200號函辦理。
貳、目的:
一、建構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防治工作模式。
二、落實高關懷學生群之篩選,並建立檔案、定期追蹤,以減少校園憂鬱與自傷事件之發生。
三、增進學生因應壓力與危機之知能,及協助處於憂鬱或自殺危機中學生解除危機。
四、提升輔導人員對憂鬱與自傷學生之心理諮商與治療之知能。
五、增進教師對憂鬱與自我傷害之辨識及危機處理,增進即時處置知能。
六、整合憂鬱與自傷防治相關網絡資源,共同推動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工作。
參、實施時間:全年
肆、實施內容: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防治工作方案
一、初級預防:增進學生心理健康,免於憂鬱與自我傷害。
(一)訂定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計畫及成立校園自我傷害危機處置小組(附件二)。
(二)建立校園危機應變機制(附件一),訂定自殺事件危機應變處理作業流程,並定期進行演練。
(三)由校長主導整合校內資源與校外網絡單位資源,以強化各處室合作機制,並建構整體協助機制。
(四)以生命教育作為本校學校本位課程,辦理系列生命教育課程(教務處)及校外參訪體驗教育活動(訓導處),強化學生珍惜生命、熱愛生命之心。
(五)將減壓、提昇挫折容忍力、情緒管理、問題解決能力與危機處理及自我傷害之自助與助人技巧等議題融入教學活動中,以提升學生抗壓能力(教務處)。
(六)辦理「校園憂鬱自殺防治」全校教師輔導知能研習以及認輔志工培訓課程,強化教師與認輔志工對憂鬱與自我傷害辨識及危機處理知能(輔導室)。
(七)舉辦促進心理健康之活動、生命教育相關之宣導活動、同儕溝通技巧、情緒管理以及正向思考與潛能開發等訓練,以增進師生之心理健康(輔導室)。
(八)結合社團及社會資源辦理自我傷害防治工作(訓導處)。
(九)強化校警及總務處人員之危機處理能力,並確保校園環境之安全,建製生命教育文宣與求助專線廣告(總務處)。
(十)提供職員正向積極的工作態度訓練,建立友善的校園氛圍(人事室)。
二、二級預防:早期發現、早期介入,減少憂鬱與自我傷害發生或嚴重化之可能性。
(一)於每學期初進行高關懷群篩選,並建立高關懷群檔案,並落實認輔制度以期即時發現,即時介入,定期對高危險群進行長期追蹤與介入輔導;必要時,並進行危機處置。
(二)針對憂鬱與自我傷害傾向較強需關懷者,進行小團體輔導,透過人我之間的支持,紓解內在壓力。
(三)對篩檢出之高危險群提供進一步個別或團體的心理諮商、治療或轉介與協助就醫。
(四)整合校外之專業人員資源(如: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工師、精神醫師等)到校服務。
三、三級預防:預防自殺未遂者與自殺身亡的週遭朋友或親友模仿自殺,及自殺未遂者的再自殺。
(一)自殺未遂:建立個案之危機處置標準作業流程,對校內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並注意其他高關懷群是否受影響;安排個案由心理師進行後續心理治療,以預防再自殺;家長聯繫與預防再自殺教育;進行班級團體輔導,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及同儕如何對當事人進行協助。
(二)自殺身亡:建立處置作業流程,含對媒體之說明、對校內相關單位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家長聯繫協助及哀傷輔導。
(三)通報轉介: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與行政院衛生署函頒之「自殺防治通報轉介作業流程」(含「衛生署自殺防治通報轉介流程圖」、「自殺暨高危險群個案通報單」及「自殺個案轉介回復表」)進行通報與轉介。
伍、本計畫(含附件)陳請校長核可後,於學校網站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