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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資訊安全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學校網站資料刊登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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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學校網站資料刊登規範

97年12月10日資訊內部稽核小組會議通過
102年7月15日資訊內部稽核小組會議修正

一、本校網站之建立,係以提供全校教職員工生,從事教學輔助、學術研究、行政業務等相關活動為目標。為充分發揮本校網站之功能,普及尊重法治觀念並提供可資遵循之準據,以促進教育及學習,特訂定本規範。

二、凡經本校核准授權人員方能將資料刊登本校網頁,獲授權人員(以下簡稱使用者),皆必須確實遵守本使用規範中所制定之事項。

三、各處室相關訊息刊登,須經處室主任核可後始可發布。

四、使用者請妥善保存帳號密碼,以免外洩。

五、資料刊登於網頁前,請使用者自行檢視該公開資訊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智慧財產權」等規定。

六、使用者請定期檢視或更新網頁資料,以確保時效及資料正確,對於過時的資料,請立即移除。

七、使用者請定期檢視網頁資料是否有無涉及學生、同仁及民眾個人資料問題,若有,請立即移除該網頁。

八、使用者限為本校在學班級學生、家長會委員及教職員工,除各行政單位及各班級網頁外,如果老師有需要申請個人網頁空間,請向教務處資訊組提出申請。

九、使用者須自行備份個別資料,若有資料刪除或遺失之情事,本系統不負任何責任。

十、本系統不擔保使用者所上傳的資料將被正常顯示、亦不擔保資料傳輸的正確性;如果你發現本系統有錯誤或疏失,請通知網站管理者。

十一、 不得公布、刊登或上傳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違反善良風俗或其它不法之文字、圖片及任何形式的檔案。

十二、 網頁中所有內容,均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如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或其它專屬權利等。

十三、 嚴禁利用本網頁進行非法交易或違法行為,如色情交易、賭博、散布或交易違禁品、教唆幫助犯罪或自殺等。

十四、 嚴禁上傳、散佈或傳輸任何騷擾性資料、垃圾郵件、連鎖信,或以侵擾他人為目的之其它任何形式資料、軟體或工具。

十五、 不得上傳或寄放病毒原始碼(source code)之全部或部份、可執行之病毒程式、已遭病毒感染之其它任何軟體或文件、或可製造病毒的軟體或工具。

十六、 嚴禁於網頁上放置任何軟體、圖片或MP3供人下載,或作為進入該等網頁之門戶。

十七、 本系統有權視情況更改上述條文,不須另行通知使用者,若有任何建議,請洽網站管理者。

十八、 使用者若違反本規範或涉嫌侵害他人權益時,本系統有權取消使用者之所有權利,經專責小組認定屬實後除送校方相關單位議處(教職員工由人事室負責,學生由訓導處依校規議處)外,需自負刑事與民事責任。

十九、 本系統使用者亦須同時遵守台灣學術網路之使用規範、本校校園網路使用規範以及中華民國法律規定。

二十、 本規範經資訊內部稽核小組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可後公布施行,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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