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邇來發現部分申領小額補助款案件,因疏未注意等情導致未合規定,例如遷移住居地未辦理交通費異動申請等,可能肇致違法疑慮,爰加強宣導旨揭錯誤行為態樣彙編,避免同仁誤觸法網,並維護機關學校清廉形象。 二、相關文件置於教育局官網「科室業務/政風室/廉政細工暨廉政風險錯誤態樣」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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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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