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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景興國中九十九學年度科學展覽會實施辦法【修正】
一、依據:本校推展科學教育實施原則。
二、宗旨:
1.激發學生研習科學的興趣。
2.培養學生對科學的正確觀念及態度。
3.鼓勵學生應用所學,以科學知識解決生活週遭的問題。
4.促進師生的教學互動,倡導科學研究風氣。
三、展覽類別:
(一)理化科 1.物理類 2.化學類
(二)生物及地球科學科 1.生物類 2.地球科學類
(三)數學科
(四)生活與應用科學科
四、展覽內容:
選擇主題時必須考慮就當年教學內容中選擇適當的科學研究主題。
1.應儘量配合教材選擇學校或住家附近具鄉土性之研究主題。
2.應具有自然保育之觀念,對動、植物或自然生態避免作無謂犧牲。
3.儘量利用學校或社區中現有器材設備資源為原則。
4.經蒐集、整理,能作有系統陳述的科學資料。
5.科學實驗或教學儀器、機具、模型的製作。
五、作品製作規定:
1.本校七、八年級每班至少參展一件作品,九年級鼓勵參加。每件作品的作者最多一~四人。
2.請依規定日期完成報名、繳交書面報告、和展示成果等工作。
3.作品製作過程經指導老師認定安全,始可進行。
4.學校現有的儀器及藥品,在實驗室開放時間內可提供借用。其它費用,請作者自行負擔。
5.作品不得抄襲,否則取消參加資格。
6.書面內容參考右列項目,請用A4紙張12級字電腦打字,並配合成果、實物、及照片的展出,以表達作品內涵為目的,圖文說明應力求簡明。參展作品之研究日誌或實驗觀察原始紀錄請妥善保管,於繳交書面報告時供查閱。
六、展覽過程:需用實驗室請洽教務處設備組登記
報名時間:10月18日至10月29日止
實驗室開放日期及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中午12~13時,放學16~18時
繳交書面報告及電子檔(Word檔)各乙份:
公布成績:預計1月20日
七、評審標準
1.主題或材料之適切性或鄉土性。
2.主題或解決問題的創意。
3.科學方法之適切性(包括科學精神與態度、思考邏輯程序、研究或實驗日誌之詳實性及作品之完整性)。
4. 學術性或實用性價值。
5.表達能力及生動程度(操作技術)。
6.主題與教材之相關性。
八、獎勵
1.團體獎:以各班參展組件數目給獎。
第一名:參展組數四件以上,獲頒獎狀乙紙,補助班費1000元。
第二名:參展組數三件,獲頒獎狀乙紙,補助班費500元。
第三名:參展組數二件,獲頒獎狀乙紙,補助班費300元。
2.個別獎:以各類參展組別成績給獎。
特優:每位作者獲頒獎狀乙紙,每組獲頒800元。
優等:每位作者獲頒獎狀乙紙,每組獲頒600元。
佳作:每位作者獲頒獎狀乙紙,每組獲頒400元。
3.獲得特優的作品,由評審團決選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科學展覽會。
九、本辦法經呈請校長核示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註
1.展覽內容、繳件時間及評審時間,請同學務必注意。
2.臺北市科展預定於100年5月前辦理,全國科展預定於100年7月前辦理。
3.本辦法同時公佈於本校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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