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壹、依據:中華民國109年2月5日北市教國字第1093012969號函辦理。
貳、目的:
(一) 表揚優秀傑出學生,落實五育並重、全人發展之教育理念。
(二) 感念師長、家長教養之恩,盛邀親師共同分享榮耀。
參、辦法:
(一) 選拔人數及標準:
1.以公正、公開及累計積分的方式,評選畢業生市長獎受獎學生名單。
2.評選資格:
第一類市長獎:本校應屆畢業班各班第一名(依據成績考查辦法),共 15 名。
第二類表現傑出市長獎:
參酌學生國中三年在體育、技能、藝能、科學或創作、社團活動、社會或學校服務學習、 敬師孝親、助人義行、其他等有具體事蹟
者,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警告部分需完成改過銷過程序),全校共選出5名(畢業班級總數的三分之一,以無條件進位統
計)。
3.為使多元能力及各項優良表現皆能受到表揚,本校第二類表現傑出市長獎各類組別項目為:
(1)體育 (2)技能 (3)藝能 (4)科學或創作 (5)社團活動
(6)社會或學校服務學習 (7)敬師孝親或助人義行 (8)其他特殊優異表現
每人只能申請一個項目,每項名額為 1名,得以從缺,從缺名額經評選會議決議後,得由其它項目增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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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3-06
{{ $t('FEZ014')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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