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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性別平等教育專區

重申「學校應致力於友善環境之提供及維護,使各種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學生,皆得以自由而充分地學習與發展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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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輔導組|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規定:「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同法第14-1條規定:「學校應積極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 $t('FEZ003') }} 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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