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a0400
{{ $t('FEZ002') }}總務處|
依100年8月30日北市教安字第10040906000號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100學年度防災教育實施計畫之伍、五、(一)
學校所有教職員工及學生每年至少參與4小時以上之防災教育(以環境保護及災害防救相關之課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實驗(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並建立名冊管制
每學期需辦理1場次複合型防災演練
每學期辦理1場次防災主題宣導活動
{{ $t('FEZ003') }}2011-10-14
{{ $t('FEZ014') }}201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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